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招生学科专业

三、复试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
(二)资格审核流程:
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对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报名信息简表内容进行核对,严防替考。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将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保存考核记录等资料。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信息上传网络,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复试流程
根据考核顺序先后组织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3分钟),综合能力汇报(10分钟),英语及专业问答(7分钟)。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复试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80%。
(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3.若报考导师没有指标可根据意愿更换导师录取,或推迟到下一年度录取。
八、考生复试纪律
1.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信息公开
1.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日韩av 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2.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监督与复议
(一)咨询及申诉渠道
日韩av 教学办公室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日韩av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43169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安校区海天苑大楼E206-4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文:王萱/审核:徐根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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